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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合同需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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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4 · 2777人看过
导读:违反劳动合同需赔偿违约金的。一是劳动者违反合同期限,在接受培训后尚未上岗就离职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是劳动者履行了部分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违反劳动合同需赔偿违约金吗?

违反劳动合同是需要赔违约金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对一方违约的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支付标准,但不得超过法律上规定的上限,即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违反劳动合同显然构成违约行为,需要赔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如果离职时没有违反相关制度的员工是不需要向公司赔偿合同违约金的。如果是单位无条件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是需要对员工支付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如果是主动辞职的一般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单位为其提供了专业的岗位的专业性培训或者是深造等,是有权向员工要求相应的赔偿的,赔偿的金额按照合同违约金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

实务中有用人单位并未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劳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但在劳动合同中却约定已经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并约定违约金,其实这种仅仅书面约定,实际上用人单位并未履行这一义务的,这种违约金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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