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二次开庭的时间间隔是多久?
二审二次开庭的时间间隔是多久,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规定,民事诉讼中二次开庭间隔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商事案件后,认为需要再次开庭的,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下次开庭的时间。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条
故意违反法律、审判纪律、审判管理规定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民事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司法实践中,很多民事纠纷可能都不是一次开庭就能审理完毕的,但不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几次,法院都应该在法定时间内出具判决结果的,比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纠纷,审理时间一般是不能超过6个月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不同意的情况之前是可以提出上诉的,然后由二审法院对此进行进行处理,二审法院开庭的具体的时间并没有作出明确的限制性的规定,有可能第1次开庭审理状况不清楚的,还需要第2次开庭审理,这是明确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