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签合同是总公司实施单位是分公司可以吗?

签合同是总公司实施单位是分公司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5 · 3092人看过
导读:签合同是总公司实施单位是分公司是可以的。在我国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中,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签合同是总公司实施单位是分公司可以吗?

一、签合同总公司实施单位是分公司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以后可以委托由分公司去实施,因为分公司本来就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总公司对分公司具有指挥、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但是,分公司实施过程当中,如果生产出来的某些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总公司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总公司签署的合同,分公司可以进行执行,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但是分公司进行执行,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行。并且第三方和分公司发生的相关合同争议的话,还是由总公司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三、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其实总公司让分公司实施合同的时候,具体也得看客户的要求,如果客户要求整份合同都必须是总公司独立完成的话,总公司瞒着客户私自让分公司实施合同的这种行为就涉嫌违约。如果没有类似的约定,理论上让分公司实施合同也不违法

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经营管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经营管理最新文章

遇到经营管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