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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按揭房女方可以赠与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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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337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时,如果按揭房是夫妻共有房产,女方在不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肯定不能把房产私自赠送给女儿,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离婚时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应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时按揭房女方可以赠与女儿吗

一、离婚时按揭房女方可以赠与女儿吗?

若按揭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女方不能私自赠与女儿,需要和男方协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即便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同意把房产证送给女儿,但房子是按揭房,变更产权人通常都得经过银行的同意,银行不会同意把房产过户到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名下的,即便女儿有债务清偿能力,也要经过银行同意,才能办理房产证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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