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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排刑事开庭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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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6 · 2117人看过
导读:法院安排刑事开庭时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法院根据案件确定开庭的时间之后,需要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还有诉讼的参与人,告知他们准备开庭。
法院安排刑事开庭时间是多久?

一、法院安排刑事开庭时间是多久?

法院什么时候开庭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刑事案件法院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

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检察院起诉的人涉嫌的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决定,开庭的审理首先需要宣布开庭,具体是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件来源,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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