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复核规定是什么?
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写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显然是可以复议的但是要准备充足的证据。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可以申请复核。对于事故认定不服,不论是简易还是一般程序,都可以申请复核,不是复议。法律并没有规定简易程序不能申请复核,而是规定认定不服,都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
二、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处理?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4、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自己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5、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复核,交通事故的司机拒不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受害者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提供起诉状,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法医作出的伤残鉴定书,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起诉他们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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