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生产假药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假药罪的处罚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生产假药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涉嫌生产假药罪拒不认罪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生产假药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在我国,只要有生产假药的行为,即便假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生产、销售或提供假药都构成刑事犯罪,生产假药比较常见的是单位犯罪,单位构成生产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还要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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