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进行的过程中,除了涉及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还涉及着坟墓拆迁的问题,中国人重视去世的亲人,也自然在乎坟墓拆迁的问题,有很多被拆迁人问过晏清律师,拆迁的坟墓究竟要不要补偿,又怎么补偿?今天晏清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坟墓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
首先要肯定的一点是,坟墓拆迁是需要补偿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而坟墓就是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的一种,所以坟墓拆迁时,应当进行补偿。
关于补偿数额的问题,根据各地的情况,略有不同,有的地区给1000-2000元的拆迁补偿费用,有的地区给予3000-4000的拆迁补偿费用,具体数额要看当地相关政策,这不是一笔小数额,所以各位被拆迁人应当抓住此笔补偿,不能随意放弃。
另外需要提醒各位被拆迁人的是,在知道拆迁消息后,抢修坟墓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修筑在公路、铁路、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地的坟墓也是不能获得补偿的,因为这些地方本身就是禁止修筑坟墓的,有些被拆迁人为了追求风水之地,将坟墓建在这些地方,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也有的被拆迁人担心坟墓的迁移会影响自家运势,或者认为是对祖宗的不敬而不愿搬迁。作者认为对于亲人的思念和缅怀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表达,拆迁是城市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所有人都不愿拆迁,那么城市化将无法推动,人民生活水平也难以提高。
行政案件复杂多变,有些时候不是一个诉讼、两个诉讼就能彻底解决
的,被拆迁人仅依靠自己很难与征收方抗衡,被拆迁人请律师介入到案件之中,应宜早不宜迟,拖延的时间越久,案件的复杂程度、维权难度都会大大增加,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您也遇到了类似问题,请不要迷茫,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确保案件获得诉讼的优势。保护每位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以来的信念。希望各位当事人均能在律师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应得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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