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面对拆迁的各位被拆迁人,都或多或少了解强拆,有的被拆迁人甚至经历或者即将经历强拆,在晏清律师事务所接待的众多被拆迁人中,很多人会问律师:“强拆不是已经被禁止了吗,为什么征收方还要来强拆我的房子?”那么强拆真的被禁止了吗?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随着90年代以来中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化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历史潮流,为了谋求更合理的城市规划同时,提高人民的居住和生活水平,就必须通过征收拆迁来改变城市布局,所以征收拆迁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无法回避的一个话题,而由于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利益的盘根错节,由拆迁引发的矛盾不断升级。而强制拆迁就是拆迁矛盾中最重要部分。
强拆的前提是有征收程序的进行,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所以征收本身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公民法人合法财产的强制剥夺,这是法律赋予征收行为的强制性,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如果禁止了强拆,那么征收的强制性由什么保障?国家的强制力又用什么保障?举个简单例子,在启动征收程序后,被征收人不签订补偿协议也不提起法律程序或者签了补偿协议后又拒绝搬离房屋,强拆也被禁止,那么征收方也无权对其进行强拆,如果所有的被征收人都这样做,征收拆迁的目的就难以实现,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就会停滞,国家又如何发展?如果违法建筑被禁止强拆,对于违法建筑的禁止失去了国家强制力,就意味着任何人不经审批都可以随意进行工程建设,那么中国将到处都是违法建筑,我们的居住环境将遭到严重破坏。
所以强制拆除国家现在不会禁止,之后也不会禁止,这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是实现城市化的保障,但这也不意味着所有的强拆都是被允许的,晏清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强拆案件复杂多变,仅依靠自己很难与征收方抗衡,被拆迁人请律师介入到案件之中,应宜早不宜迟,拖延的时间越久,案件的复杂程度、维权难度都会大大增加,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您也遇到了类似问题,请不要迷茫,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确保案件获得诉讼的优势。保护每位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以来的信念。希望各位当事人均能在律师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应得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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