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共同财产,具体的要根据情况确定: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支付首款,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1、财产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
“婚前财产”、“婚后财产”,顾名思义,“前”“后”的时间设定为关键,只有是在领取结婚证到婚姻关系解除之日的期间内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财产才是夫妻共有财产,在领取结婚证以前,在婚姻关系解除以后所得财产,都不算婚后共有财产。
2、只要求取得该财产权利,而不必须实际占有该财产
就是说,只要求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进行了房产权登记,就视为获得了该房子的财产权利,而不必须实实在在的已经领到了该房子,即使是在离婚后才实际拿到该房子的,不影响婚后共有的认定。以此类推。
3、婚前财产在结婚后的收益是否转化为夫妻共有
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但是所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简单的说,就是婚前财产自然而然生的蛋仍然属于其个人所有,但是一旦经过一丝一点人为努力,该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就要归为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另外注意,该婚前财产的本值仍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4、特别注意,夫妻双方在婚后获得的工资、奖金,甚至其上交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退休金等,还有中彩票的奖金都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考虑财产的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转移、变卖这部分财产,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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