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与软件著作权冲突如何处理先后顺序
1、取得在后的软件著作权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2、取得在先的软件著作权基本上能够阻止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但不是绝对的。
3、构成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不一定受著作权法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按类申请。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2、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特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3、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三、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认定标准
1、核查申请人与商标注册者,商标与著作是否存在相似性即冒用的现象。
2、核查著作人的著作时间与商标注册者的注册时间。
(1)、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那么一般在先权利人可以阻止商标的注册。
(2)、当著作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的完成时间早于商标注册申请日时,将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
(3)、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但是商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也就是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
如果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日期早于商标权,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商标是先行创作完成的,商标权和软件著作权则不冲突,可以共同使用,如果软件著作权在商标申请之后,需要遵循优先申请原则。商标是具有独创性的,作者在设计作品的时候,不能侵犯到商标权的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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