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
具体要看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
1、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区位、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2、拆迁部门必须要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各种类型的补偿金,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是补偿费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位,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主要是针对被拆迁人居住临时房屋或自找临时住所而产生的不便实施的补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协助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产的拆迁不是小事情,拆迁的办理进行原先手续虽然不算很多,但因为近段时间房价的不断改变,赔偿方面也有了重大改变,所以大家也不要拿之前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情,思想上一定要与时俱进才行。关于我国的房屋上面的事情现只要有发生,都是需要严格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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