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故意损坏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六、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无论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当事人都必须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主动履行民事赔偿责任才有可能被从轻处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赔偿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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