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编造虚假理由借钱如何变为诈骗罪

编造虚假理由借钱如何变为诈骗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357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借钱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客观方面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让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交出财物,当事人满16周岁也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满足这些条件就会变成诈骗罪。
编造虚假理由借钱如何变为诈骗罪

一、编造虚假理由借钱如何变为诈骗罪?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构成诈骗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涉嫌诈骗罪怎么确定量刑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涉嫌诈骗罪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债务关系中,不会因为债务人编造了虚假的理由就按照诈骗罪定罪,比如债务人编造了虚假的借钱理由,但也履行了还债义务的,一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务人编造虚假理由且根本没有还款打算的,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金融诈骗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金融诈骗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金融诈骗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