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建议量刑一年到一年半法院会判多久?
人民法院具体怎么判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不一定会采取检察院的量刑意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的时间是多久?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的时间一般是2到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简而言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中从来就没有规定过人民法院必须要按照检察院的量刑意见去判刑,而且除了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之外,法官也会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的,能判多久要等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针对刑事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立案侦查,然后将相关的材料移送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同时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辨认的,但是具体的量刑幅度应当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的来把握,毕竟法院是享有独立的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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