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自建房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权的,必须等到遗产继承开始后,遗产没有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指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自建房。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可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是亘古不变的,因此,自建房所有人当然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法指定继承人,但遗产继承不是强制性的,并非立了遗嘱以后,当事人就必须要继承遗产。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在我国的继承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对于继承的客体来说,此时继承人继承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生前的个人合法的财产,如果是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此时继承人是无权继承的,比如说国家的土地、抚恤金等,这些都是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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