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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拘役四个月一定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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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1 · 1741人看过
导读:不一定会宣告缓刑,虽然宣告缓刑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还有其他的条件限制,例如当事人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刑事案件的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等。
初犯拘役四个月一定缓刑吗

一、初犯拘役四个月一定缓刑吗?

判处四个月拘役不一定能宣告缓刑,缓刑有严格的适用条件,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

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2、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

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犯罪分子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3、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

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四、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缓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危险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存在重大疾病或者怀孕、哺乳等情况的犯罪分子。

2、两者的后果不同。

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法不再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本身就是在执行刑罚,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

可见,并不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后就一定可以缓期执行,但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一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处理,如果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法官结合案件的详细案情,是有可能会宣告缓刑的,具体还是要结合详细的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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