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补偿金有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适宜工作岗位,只有在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可辞退,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由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
二、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辞退了,单位也应当按照约定,再结合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若单位不给劳动者试用期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维权。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试用期是法律允许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如果考核通过的,就可以转为正式员工,如果考核不通过,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辞退,但即使是员工考核不通过,用人单位也要向其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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