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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醉驾浓度200会从重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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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8 · 1908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湖北十堰醉驾浓度200会从重处罚吗,醉驾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湖北十堰醉驾浓度200会从重处罚吗?

一、湖北十堰醉驾浓度200会从重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属于醉酒驾驶

酒驾驶酒精含量达200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最高可处六个月拘役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醉驾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综合上面所说的,酒精的含量只要达到了80毫克以上就可以认定为醉驾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会承担起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节大小来进行判定,但如果酒精的含量达到了200毫克以上,那么就可以从重处罚,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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