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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一委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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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6 · 2342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两高两部一委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吗,监外执行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两高两部一委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吗?

一、两高两部一委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吗

两高两部一委暂予监外执行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及条件。

二、监外执行条件是什么

1、适用对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无期徒刑:

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适用主体交付执行前:

交付执行的法院。

对于被告人可能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法院。

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交付执行前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法院负责组织进行。

交付执行后,监狱提出意见: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生活不能够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样的一种措施,但是监外执行并不是任何情况之下都能够采用的,只有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才能够进行处理的,这些都是指的身体方面的一些特殊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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