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储合同违约用支付仓储费吗要支付。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存在仓储违约行为时所应该依照法律或者双方的约定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
通过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增加违约成本,弥补被违约方的损失,减少违约的发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违约责任往往以弥补对方的损失为原则,违约方需对对方的损失,包括直接造成的损失和合理预见的利益损失给予弥补。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
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
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
当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而且这种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时,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赔偿,以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
惩罚性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不论其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必须支付的违约金。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
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违约金。
根据法律、法规对违约金的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法定违约金又可分为两种。
一是固定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规具体规定了违约金的交付比率;
一是浮动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律只规定了违约金上下浮动界限的百分比,具体比例由当事人在此范围内约定。
约定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仓储合同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表示,没有比例幅度,完全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协商确定。
但是,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会加重违约方的经济负担,过低又起不到其应有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
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发生冲突时,应当是约定违约金优先适用,但在充分尊重约定的前提下,依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国家对约定违约金进行适度干预也是完全必要的。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在对方还有其他损失时,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作为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形式之一,损害赔偿最显著的性质特征即为补偿性。
在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情况,损害赔偿的赔偿金是用来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如果违约金已能补偿经济损失,就不再支付赔偿金。
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只要造成了损失,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仓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以获得的利益。
它包括:
利润的损失,主要是指被损害的财产可以带来的利润、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的损失等。
尽管违约方承担的是完全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也不能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于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
尽管违约方承担的是完全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也不能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于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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