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中的借到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经借到相关的款项,借和借到是有区别的。
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
今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准备借,不一定将借款拿到手了。
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
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二、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1、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2、总而言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写借条的话,肯定是需要有非常清楚的意思表示,也就是非常准确不能够存在着模糊不清有歧义的一些语言和用语,否则的话是容易发生一些纠纷,导致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解决的,这一点是非常的重要的。
提醒注意的就是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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