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困难受贿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家庭困难受贿辩护意见首先需要写明受委托人委托作为辩护人,根据法律对案情进行分析。
指出案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想要申诉的理由。
逐一分析案件不合理之处,为委托人谋求更轻的处罚。
总结自己的看法,结尾辩护人署名。
二、受贿罪辩护有什么技巧
1、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
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受贿罪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一定要认真细致。
要熟知和掌握案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的整个情况。
特别足熟知被告人确实具有哪个或哪几个无罪的事实或情节。
只有这样,才能在特别熟知案情的基拙上进行分折和研究,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和如何作无罪辩护。
要特别熟知案情,除了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询问案情以外,还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取得案卷中没有而又能证明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有利的证据。
2、重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随着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和公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人甚至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文。
对一些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被告处罚的法定情节,如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立功等,起诉书和公诉词一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人还利用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言的机会率先向法院提出,大有不让律师独做“好人”的趋势。
很多律师越来越感到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都让公诉人先说了,除了在法庭上向公诉人“致谢”外,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人(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人“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
3、注重说服法官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
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
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
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
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
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
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
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
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4、注重言词证据审查职务犯罪案件中间接证据多,直接证据少;
言词证据多,书证、物证少。
各种间接证据又主要表现为言词证据,言词证据是职务犯罪行为能否成案的关键。
而受贿案作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于受贿行为的隐蔽性,犯罪事实的锁定主要依赖于涉案当事人(行贿人、受贿人、其他证人)的言词证据来实现,包括受贿人和行贿人的供述、证
而受贿案作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于受贿行为的隐蔽性,犯罪事实的锁定主要依赖于涉案当事人(行贿人、受贿人、其他证人)的言词证据来实现,包括受贿人和行贿人的供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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