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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受贿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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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9 · 2001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家庭困难受贿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受贿罪辩护有什么技巧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家庭困难受贿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一、家庭困难受贿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家庭困难受贿辩护意见首先需要写明受委托人委托作为辩护人,根据法律对案情进行分析。

指出案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想要申诉的理由。

逐一分析案件不合理之处,为委托人谋求更轻的处罚

总结自己的看法,结尾辩护人署名。

二、受贿罪辩护有什么技巧

1、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

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受贿罪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一定要认真细致。

要熟知和掌握案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的整个情况。

特别足熟知被告人确实具有哪个或哪几个无罪的事实或情节。

只有这样,才能在特别熟知案情的基拙上进行分折和研究,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和如何作无罪辩护。

要特别熟知案情,除了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询问案情以外,还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取得案卷中没有而又能证明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有利的证据

2、重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随着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公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人甚至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文。

对一些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被告处罚的法定情节,如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立功等,起诉书和公诉词一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人还利用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言的机会率先向法院提出,大有不让律师独做“好人”的趋势。

很多律师越来越感到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都让公诉人先说了,除了在法庭上向公诉人“致谢”外,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人(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人“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

3、注重说服法官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

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

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

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

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

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

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

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

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4、注重言词证据审查职务犯罪案件中间接证据多,直接证据少;

言词证据多,书证、物证少。

各种间接证据又主要表现为言词证据,言词证据是职务犯罪行为能否成案的关键。

而受贿案作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于受贿行为的隐蔽性,犯罪事实的锁定主要依赖于涉案当事人(行贿人、受贿人、其他证人)的言词证据来实现,包括受贿人和行贿人的供述、证

而受贿案作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于受贿行为的隐蔽性,犯罪事实的锁定主要依赖于涉案当事人(行贿人、受贿人、其他证人)的言词证据来实现,包括受贿人和行贿人的供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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