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保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吗?
是可以起诉处理的。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方式有哪些形式?
1、货币补偿的形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的形式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的形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双方可以选择协商的方式去解决。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需要特别进行注意的是,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或者是对于支付补偿的形式不满意的,千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如果当事人对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并且经过协商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是需要进一步的通过法律的渠道去处理的。起诉的流程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对双方都是有着法律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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