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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多久决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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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2 · 1850人看过
导读:1、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多久决定起诉

一、人民检察院多久决定起诉

1、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检察院不起诉后怎么处理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既然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必然属于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了,而根据我国目前的各种关于工作方面的要求,包括考公务员等,都是对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自然就不在此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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