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扰民能要求赔偿吗
施工工地产生的噪声乱民,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该怎样处理
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
现今,随着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一列环保法规的出台,在城市小区等人员密集地,工地是不得夜间施工的,否则,不但要被罚款,还会被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责令停止施工。
这是和工地协商的重要突破点,应该着重把握。
2、在协商不成或工地死灰复燃的,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对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是拥有执法权的,有权处罚并责令改正,倘若环保部门等政府机关不作为的,可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工地噪音扰民进行处置。
3、到法院起诉。
倘若工地依旧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相关的损失,如精神损失、物质的损害等。
这是最后也是最有力的维权追偿方式,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就应该果断巩固、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追偿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所以工地噪声乱民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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