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能否牵扯关联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不能够牵扯关联刑事诉讼,因为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时,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不需在前,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后不能附带提起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且原告与被告必须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不能牵扯关联刑事诉讼,因为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二者的提起时间是有顺序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提起刑事诉讼后如果发现因刑事犯罪行为遭受物质伤害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刑事诉讼应当在前,才可顺带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