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如何
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的,判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有害食品罪与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区别有什么?
两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生产、销售的是有毒、有害的食品,即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的犯罪对象只是未达到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该食品中未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须具有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而生产、销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尽管也掺入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但加入的物质仍然是食品原料,只不过是变质、腐败或被污染了。
3.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客观方面要求的行为即可构成既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是危险犯,只有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能构成既遂。
犯此罪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后者只是不符合卫生标准,并没有强调要加入有毒有害的原材料。
两者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要求加入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而后者要求的是加入有毒有害或有污染的食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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