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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予起诉是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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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5 · 2996人看过
导读:不是犯罪,当事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予起诉是由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只要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是证据不齐全是可以作出此决定的,当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时,检察院也需要确定当事人有犯罪的事实才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般不予起诉是不是犯罪?

一、一般不予起诉是不是犯罪

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因而人民法院不会作出有罪判决,是无罪。一般情况下,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制定不起诉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制定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和关押处所等;

(二)案由和案件来源;

(三)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的事实;

(四)不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五)有关告知事项;在不起诉决定书的结尾部分,应当写明承办检察员的职称、姓名和制定该决定书的年月日,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加盖检察院的公章。

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说明犯罪的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是当事人没有犯罪的事实;只要做出此决定一般就不用再坐牢,同时对侦查中所查封、扣押或者是冻结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都需要立即的解封,这样才能确定处理的流程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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