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不需公证如何房子继承
民法典规定,公证并不是继承房屋的必要条件,所以不需要申请公证,也能继承房屋,继承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想要将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产转归为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不过,在这房屋继承的前提下,一般是要保证房产是有所有权的。
所以,在房屋继承中,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不可以直接继承,除非有特殊约定。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公有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或者确切地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使用权房租赁关系的承租人,那么其生前对居住的使用权房是没有所有权的,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死者的遗产来继承。
其次,若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因此,一般来说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
然而,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而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或者被继承人生前已一次性获得房子一定时间的使用权,那么该段时间的使用权可作为权益遗产,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例如被继承人生前花钱获得了公有使用权房30年的使用权限,但其不幸过了10年就过世了,那么剩下的20年公有使用权的使用权可作为权益,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此外,被继承人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则可以获得房子所有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需要申请公证,也能继承房屋的,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权产证明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后,就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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