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都包括什么程序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包括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过了离婚冷静期后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
材料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大陆人士:
1、本人的结婚证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本人的《结婚证》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写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要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然后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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