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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款合同要写身份证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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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3 · 3311人看过
导读:是否需要写身份证号并不做强制性的规定,只要借款合同中包含借款人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双方的盖章或者是签字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借款人需要严格的按照借款合同中的规定去执行。
写借款合同要写身份证号吗?

一、写借款合同要写身份证号吗?

借条的时候,不一定要写借款人的身份证号,有借款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就可以,最主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字或盖章,这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借条不具备法律效力,若出现借贷纠纷,不能作为证据。借条后面是否附身份证复印件,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可有可无,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实践中,如果对债务人的诚信表示担忧,建议要求债务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日后使用。

二、签署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2、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当事人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3、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

4、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5、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不明确约定的,法院就不会支持。

6、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写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时,并不一定必须要写身份证号,因为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中如果已经包括了借款人的基本个人信息、住址、联系方式的,就视为已经是一份合法的借款合同了。需要注意的是签署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时,必须要保证内容完整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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