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孩子是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吗
1、民法典规定,孩子是属于自然人,不是财产权利,所以不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和子女关系形成是怎样的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习惯上称之为亲生父母子女。
其特点为: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血缘为纽带,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又称之为法定父母子女。
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其特点为: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法律行为或法定的抚养事实而成文,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者收养等法律关系形成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平等,而子女是自然人,不是属于财产,所以子女不是父母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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