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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面临着工厂同城搬迁是否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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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3 · 3738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面临着工厂同城搬迁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或者是搬迁的毛病,不影响的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所有应当继续的按照合同当中那种来履行自身的义务。
劳动者面临着工厂同城搬迁是否有赔偿?

一、劳动者面临着工厂同城搬迁是否有赔偿?

劳动者面临着工厂同城搬迁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一般市内搬迁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二、合同到期怀孕工厂搬迁可以要求赔偿吗

肯定是需要赔偿的,因为公司将要搬迁,必然导致了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发生了变更。如果您不愿意去那边工作,则公司是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续签,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

在当代的社会很多的人对劳动者所在的工厂搬迁的相关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很多劳动者认为工厂搬迁的,那么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因此要求工厂对此进行赔偿,实际上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同城搬迁一般都不存在这个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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