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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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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7 · 2027人看过
导读: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申请国家赔偿提出的时限是多久?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申请国家赔偿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申请国家赔偿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

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本国家赔偿申请书(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用)赔偿请求人:

(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身份证号、军官证号、护照号等)、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

(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义务机关:

(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案由),申请××××人民法院(被申请人民法院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等)。

此致××××人民法院附:

……(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目录,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项标注,附件目录应与提交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相符)赔偿请求人:

(签章)(如系自然人,应当亲笔签名或盖章;

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赔偿专门是针对于一些因受到国家执法人员的错判而所得到的一笔补偿,对于申请赔偿我国也是有时效性的,超过了,那么当地的执法人员也不会再进行受理,所以,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多多咨询,准备好一切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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