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双方都认可的人员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
按照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
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也非常多。
而且名义产权人与出资人之间往往具有亲朋、同事等某种亲密关系,很不重视书面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因此出现纠纷时出资人无法证明购房款系由自己支付,导致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时有发生。
1、名义产权人反悔的风险。
同样,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在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之后,至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之前,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或者名义产权人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继承纠纷的产生。
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
3、即使名义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名义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借名买房,很容易出现双方之间的矛盾,无论是针对于建明人,还是真对于买房人来说,所以双方在进行借名买房的时候,应该确定好双方之间所归属地相应的权利,通过合同白纸黑字的写下来,以免日后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看,无法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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