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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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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9 · 2000人看过
导读: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

第一,再次给车主打电话,让他的家人或者朋友来帮忙挪车,并且明确告诉他,如不采取措施,自己就会行动。

第二,打电话叫拖车公司,将车辆拖到不妨害自己停车,也不影响通行的地方。

第三,再次打电话给车主,告诉他其车辆的位置,让其赶紧来处理。

如果业主发现车位被陌生车辆占用,又联系不上车主,还是应首先联系小区物业,因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维护小区车辆的停放秩序,并应当首先保障小区业主能够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位。

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时进行信息登记,比如记下车牌照、车主电话等,以便该车在侵占业主车位时能够及时通知该车主挪车,如果小区有公共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量指示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停在公共车位上。

已购车位上属于业主的空间,任何其他人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占有或占用。

当被人侵犯时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若情节严重,可以要求赔偿

在业主及物业协调下,占用者仍占用的,业主可以起诉,物业有义务配合法院调查,甚至出庭做证。

私家车属于个人拥有的不动资产,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

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综上所述,私家车位被占类似自己的权利受到他人的妨碍的,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排除妨害是物权保护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当物权行使的行为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根据动产或者不动产的区分,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或者妨害行为实施地、被告所在地等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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