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或者重伤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后果不严重进行行政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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