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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时能否诉讼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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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7 · 2245人看过
导读:男方离婚时能采取起诉的方式要回彩礼,但是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只有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法院才有可能会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女方收取彩礼之后,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等。
男方离婚时能否诉讼彩礼?

一、男方离婚时能否诉讼彩礼?

1、男方离婚时能采取起诉的方式要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不符合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二、男方结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会被认定为彩礼吗?

1、男方结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彩礼。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2、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 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男方在离婚的时候,若是想要让女方返还彩礼,那么可以直接向女方提出彩礼的返还请求。若是女犯不予返还,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为了提高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的概率,男方在提出诉讼请求之前,最好是先收集相关证明女方确实有义务向自己返还彩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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