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地上附属物的价值补偿。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10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4-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10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1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1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14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3万元。
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3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2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3000-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000-40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00-30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30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000-20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00-100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00-200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0-50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00-20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50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30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15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20000元。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土地进行征收,那么首先就需要对土地本身的价值来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需要根据土地前面平均产值的倍数来进行确定的,而涉及到征收土地的补偿的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还有安置人员费用的补偿,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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