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偷了多少钱罚金就是多少吗?
1、并不是盗窃偷了多少钱罚金就是多少,确定盗窃案件罚金数额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适用吗?
1、罚金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适用。
罚金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对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罚金是刑罚种类中的附加刑,可以和其他主刑合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适用。
2、执行罚金刑应是原审法院,但在服刑地法院缴纳也是可以的。
缴纳的方式是由法院开缴款通知书,拿到银行直接上缴财政专户。一般情况下,法院罚金只能够在原审法院,如果需要异地缴纳,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以邮寄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3、罚金的执行的方式
(1)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不管公民涉嫌犯的是盗窃罪,还是其他的罪名,都有可能会被判处支付罚金。根据现行法的规定,盗窃案件的罚金数额,并不是根据盗窃的数额来确定的。盗窃犯在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最好是按照判决书中的规定,在既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