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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有哪些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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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4 · 1919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有哪些惩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有哪些惩罚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有哪些惩罚?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审判人员需要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三、涉嫌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涉嫌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逮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由此可见,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处罚标准也不是固定的,就算是民众自己收藏的一些文物,如果国家禁止出口,不管以任何目的赠送或者出售给外国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有哪些惩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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