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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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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9 · 1924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协议离婚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材料:

1、起诉书;

2、身份证、户口本;

3、家庭财产清单;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双方拿到这个回执单后就可以回去等待了,这时,30天的冷静期就开始计算了。

(3)30天离婚冷静期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后悔了不愿意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冷静期内,自己可以主动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然也可以不去撤回,而是消极的等待这30天过去。当这30天过去以后,接下来的30天内(也就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不离了。

(4)申请离婚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属于双方所拥有的权利,一般是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不同的方式所提交的材料都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受到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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