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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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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5 · 1791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

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盗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所盗窃的不是公文、证件、印章或者虽是公文、证件、印章但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亦不能构成本罪。伪造的公文、证件、印章也不能满足本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治罪。

所谓抢夺,即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文、证件、印章所有人、保管者、使用者的面而突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既可以是乘人不备,又可以是在他人有备的情况下公然夺取,如在保管人患病、中轻度醉酒减弱防护能力但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公开夺取等。构成犯罪的,应是构成他罪如抢夺罪、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抢夺或毁灭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综合上面所说的,毁灭国家机关证件是属于故意的犯罪行为,同样这种行为也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只要一旦实施了此行为,不管所造在的后果是否严重,那么都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如果是属于过失而毁灭的话,那么也是不会构成此罪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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