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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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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5 · 1236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探望权一般是指父母在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所拥有的权利。抚养权的一方一般不得剥夺另一方的探望权,所以在一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对子女进行判断的。下面就由律图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望、看望、交往的权利。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指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直接抚养方作为义务主体不但负有不妨碍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消极不作为义务,而且还负有协助的义务。

同时,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从保护子女的利益出发,民法典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权利人范围相对较宽,一旦出现因探望而导致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有更多适格的主体向法院寻求救济,从而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

二、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

民法典将中止探望劝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

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实体权利,有关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并非是对权利的实质性处分,只是暂时性地加以限制。

由于中止探望权的行使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及子女的健康成长,办案人员需慎重对待。

以上就是律图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如果您还有关于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的律师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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