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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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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8 · 1807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在外省可以办离婚手续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在外省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一、在外省是否可以办离婚手续需要视情况而定。

1、不过一般在外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办诉讼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你说的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办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

2、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协议离婚的,则可以异地办理,以上地区从开始开展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在外省可以办离婚手续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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