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当事人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和犯罪情节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三)主体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四)主观方面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侦查结束后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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