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哪些样子的?

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哪些样子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4 · 141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哪些样子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哪些样子的?

关于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哪些样子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哪些样子的?

对于涉嫌销售假药罪的,要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量刑标准。处罚标准分三个档次: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特征是哪些?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有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三个档次的。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特征是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其中的销售假药的行为指的是一切有偿的提供假药的行为,它的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关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哪些样子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经济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经济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经济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