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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离婚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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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43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下离婚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下离婚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一、《民法典》下离婚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下离婚冷静期一般是一至三个月不等。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一个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主要是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如果在设置的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向申请机关撤销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离婚的登记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相关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依照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有为期30天的冷静期,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了离婚申请以后的30天之内都可以撤回,申请30天后未撤回申请的,民政局应当依法制作离婚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下离婚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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