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定罪证据是什么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携带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2、非法携带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3、非法携带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五、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在我国,非法买卖、运输、携带,甚至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都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例如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罂粟种子的数量在50克以上的即构成刑事犯罪,一般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构成此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数量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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